下列关于C++类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。
构造函数不能声明为虚函数,但析构函数可以。
函数参数如声明为类的引用类型,调用时不会调用该类的复制构造函数。
静态方法属于类、不属于对象,因此不能使用对象.方法(...) 的形式调用静态方法。
析构派生类的对象时,一定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。